合肥新物业管理办法年内出炉 取经北京福州
业主怎么管物业
引入“第三方”监督物业
合肥市此前的物业管理办法的讨论稿对物业的服务划分“等级”,提出了“星级服务”的标准,并将由合肥市房地产局、区房地产部门以及居委会、物业自查来评分。
在北京市即将实行的物业管理办法里标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和物业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等进行评估和监理。
解聘物业要成立小组
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想换一家物业公司该怎么做?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对这样的情况也有详细的说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
在合同终止前,物业不能随意停止服务,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的话,物业方面应该在合同结束前三个月通知业主,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物业服务的,也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业主。
如果出现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该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不得强行接管。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工作的监管。
业主开大会得有专用房
在合肥,每个小区的物业都有自己的办公室,但要找到业主委员会或是业主大会的办公用房,却有些难。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记者在北京市的物业管理办法里看到了这个内容。对于物业的办公用房,北京也有相关的内容,物业的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能低于150㎡。